经典格子图案商标遭撤销 Burberry不服裁决称将上企业动态
不久前,一家皮具公司路必达马球宣布,成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奢侈品牌博柏利(Burberry)经典格子图案的图形商标。该公司随后还表示要向博柏利提出高达5亿元的索赔要求。
针对此事,博柏利(Burberry)今日向媒体表示,将对近期中国工商局就博柏利格子图案商标一事的决定提出上诉。“我们相信,我们的上诉一定会成功。博柏利格子图案仍是博柏利公司独家拥有的注册商标,其他公司未经博柏利正式授权不可使用该商标。博柏利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最强有力的手段以抵制此类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径”。
该事件起源是本月13日,商标局下发一项决定。路必达方面表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Burberry在第18类“行李物品”等商品上注册的第G732879号“图形”商标,该申请在2012年2月27日被商标局予以受理,在Burberry公司提交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后,商标局审查认为,BUBurberry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路必达申请撤销该“图形”注册商标的理由成立。而G732879号商标,正是博柏利的经典格子图案之一,如果BURBERRY对此次决定不提出复审或者上诉,则意味着其他企业未来也可使用该图案。
此外,此次事件背后是路必达与博柏利(BURBERRY)之间长达9年的商标纠纷。路必达公司于90年代开始生产主打英伦风的皮具系列产品,并销往台湾、香港等地。因与以苏格兰格子风格设计相似,自2004年开始,博柏利(BURBERRY)公司就以POLO SANTA ROBERTA皮具侵害了其商标权为由,在中国台湾、香港和大陆地区不断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将香港的公司及POLO SANTA ROBERTA各关联方告上法庭。对于博柏利(BURBERRY)的侵权控诉,台湾法院检察署分别在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做出“不得起诉处分”的裁决,2009年台湾终审法院更是判博柏利败诉,并作出不得上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