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一: 省代理商经营条件(首批30万,合同保证金2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省代理商必须具备良好的品牌经营理念与专业的终端经营管理能力;认同“Minigaga(迷你格子)”品牌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省代理商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 3、省代理必须有市场客户资源,客户资源必须是经营品牌的; 4、省代理商必须有办公机构:包括办公场地、设备、电脑、30平方米以上的形象展厅或旗舰店、仓库; 5、省代理商必须有开发与维护终端的能力与相应的职能机构:包括专业的市场拓展人员、客服人员、终端陈列与培训人员,以及有财务结算功能、物流功能等职能与服务能力。 6、省代理商必须有区域规划能力、区域管理能力和公司化运作管理能力。 7、合同第一年内必须开设到8家专卖店和两家自营店。 二: 市代理商经营条件(首批10万,合同保证金1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市代理商必须具备良好的品牌经营理念与终端经营管理能力;认同认同“Minigaga(迷你格子)品牌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市代理商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 3、市代理商必须有开发与维护终端的能力与相应的职能机构:包括专业的市场拓展人员、终端陈列与培训人员,以及有物流功能等职能与服务能力。 4、合同第一年内必须开设到三家自营店。 三:终端加盟经营条件(首批3万,合同保证金1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加盟者必须是加盟店的经营者; 2、具有强烈的品牌经营意识,认同认同“Minigaga(迷你格子)品牌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善于学习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专卖店铺条件要求(首批3万,合同保证金1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专卖店实际营业面积不低于30㎡,商场专柜实际营业面积不低于25㎡。实际营业面积不包含公摊面积、卫生间面积等非营业占用的面积。 2、店铺所处地理位置必须是适合经营服装的商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