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级代理商: A.省级代理商的必备条件: 1)省级代理商办公驻地原则上位于各省会城市,或者重点发达城市、直辖市等区域内。 2)在管辖区域内的一类商圈(商场),必须拥有5个以上达标的销售网点,且具有三个80平方以上的形象店铺。 3)经营一年期内,完成全年实际提货额1000万以上。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固定的办公场所。 5)设置分公司管理架构,拥有规范的营销管理团队,具备市场管理能力与加盟商服务能力。 B.省级代理商的责权利标准: 1)拥有代理区域内市场拓展的权利。 2)拥有发展区域自营店铺开发和代理区域内客户加盟管理的权利。 3)根据订货额,享受订货折扣和退货率。 4)必须拥有分公司管理架构的搭建,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向下线加盟商提供支援、培训、管理等服务。 二)区域代理商: A.区域代理商的必备条件: 1)原则上以各省的地级城市为管理区域。 2)在管辖区域内的一类商圈(商场),必须拥有3个以上达标的销售网点,且具有2个80 平方以上的形象店铺。 3)经营一年期内,完成全年实际提货额500万以上。 B.区域代理商的责权利标准: 1)拥有该代理区域内的独家经营和发展自营专卖店的权利。 2)根据订货额, 享受订货折扣和退货率。 3)发展空间:在经营3-5个城市中达到以上提货标准,可申请扩大销售区域。 三)单店加盟商: A.单店加盟商的必备条件: 1)原则上以单店为区域。 2)在该市区一类商圈(商场),必须拥有1个不低于60平方的达标店铺。 3)经营一年期内,完成全年实际进货额60万。 B.单店加盟商的责权利标准: 1)拥有该市的独家经营和发展自营专卖店铺的权利。 2)根据订货额,享受订货折扣和退货率。 3)发展空间:达到年提货额120万以上,可申请扩大自营销售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