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政策: 一、 全国统一旗牌王形象: 经过20年的经营,“旗牌王”已经正式批准成为“中国驰名商标”。“KIPONE”分别在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瑞士、日本等66个国家注册,并已受到国际组织---马德里条约国际签约国的保护。 自2006年起,旗牌王集团正式启动第三代品牌形象更换工程。全新的“KIPONE”商标与崭新的VI形象更加突出旗牌王不断完善自我的高端要求。全国1000余家直营店铺及加盟店铺均将原有形象更换为第三代全新形象,店铺设计、装潢陈列及广告推广等按照公司的标准完全执行。 二、 旗牌王特许加盟店: 1、 省级城市:需拥有市区主要商业街临街的独立门面营业场所,经营场地不小于80㎡, 门面宽6米以上。 2、 地级城市:需拥有市区主要商业街临街的独立门面营业场所,经营场地不小于60㎡,门面宽5米以上。 3、 县级城市:需拥有市区主要商业街临街的独立门面营业场所,经营场地面积不小于40㎡,门面宽3.6米以上。 加盟条件: 一、特许经营准则: 为了旗牌王品牌终端市场健康发展的顺畅,我们要求加盟商旗下店铺须按总公司的统一形象进行装修与展示。 加盟商旗下的店铺严禁掺卖其他品牌的任一产品或造假本品牌产品,所经销的产品须严格执行总公司指定渠道进货的原则。 旗牌王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所有加盟商必须严格执行,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加盟商应按总公司规定的要求,维护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总公司举办的全国统一性促销活动。 未经总公司批准,加盟商不得擅自跨地区开展业务。一切业务的开展以总公司授予的商标授权许可为准。 二、加盟要求: 1、省(地区)级代理商: ●代理商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省级代理必须是具有合法的法人)。要求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包括资金、场地、设施、人员、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能力和文化程度。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目前公司招商以地级区域加盟代理为主( 经考核后可发展为省级区域特许加盟代理商)。对于有实力及公司总部同意发展为省级的特许加盟代理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展至公司规定省内市级、县级特许专卖店及单店的数量。 ●以一年合同期为准,考核代理商的经营业绩,在未完成或超出总部给予的任务指标时,总部将给予相应奖惩处理。 ●加盟商必须是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创业精神,并有坚定的信心和毅力。 ●具备品牌意识,愿意与公司共同进步,维护您与公司的权益。 ●有较好的专卖事业管理经验,对服装行业的熟悉并了解基本常识。 ●由一定的资金实力,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口碑人品佳。拥有部分成熟的销售客源,并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有稳定的管理团队,有明晰的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2、特许经营加盟商: ●加盟商必须是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创业精神,并有坚定的信心和毅力。 ●具备品牌意识,愿意与公司共同进步,维护您与公司的权益。 ●有较好的专卖事业管理经验,对服装行业的熟悉并了解基本常识。 ●由一定的资金实力,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口碑人品佳。拥有部分成熟的销售客源,并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有稳定的管理团队,有明晰的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三、供 货: 旗牌王产品以全国统一供货政策向全国特许经营商供货;随市场变化对供货价统一调整时,总部将及时通知各地特许商。 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各地特许商提前4个工作日报送总部物流中心购货计划,以便总部备货,总部财务确认收到货款后发出货物。 2、宣传品:总部按照成本价提供POP广告画、促销品;并根据公司统一政策依照特许商级别免费配送相应数量手提袋、产品画册等宣传品; 3、运输方式:总部可接受特许商约定的发货地址,并承担长途汽运、火车运输费、保险费。退货运费由特许商自行承担。(具体细则以合同规定为准) 4、换货:总部允许特许商在当季约定时间内调换当季货品一次。调换率根据特许经营商的级别给予不同的规定。 四、履约金和加盟金: 为保护旗牌王品牌形象,为维护终端市场的稳定性,为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总部规定所有加盟旗牌王特许经营商都必须一次性缴纳相关的履约金和加盟金。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特许经营者清办所有相关手续后,总部可退还履约金。缴纳以上款项后六十天内未按约定装修店面或未按约定进货营业,总部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款项。(具体细则以合同规定为准) 五、优惠条件: 1、旗牌王品牌授予和使用说明; 2、专业店铺开张及营运指导; 3、无偿提供全新的店、厅形象装潢方案; 4、免费提供特许营销培训; 5、物流调配和市场保护支持; 6、专人营业指导和店面管理支持; 7、大力度配套政策支持市场开发和促销; 8、巨额广告全年度支持,广告全方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