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丽品牌创立于1978年,创始人兼设计师林丽娜一直坚持走登丽品牌高端特色路线,把传播中国服饰文化做为己任。于1985年进入香港时装设计学院进修,1998于法国进修,同年被聘于中国东方人体研究学院研究员,香港时装设计学院院士,同年回国后自已出资60万举办个人作品演示会,得到中央电视台,广东省电视台,汕头电视台的连续报导,续而又参加广东省改革开放20年汇演,多次为广东省电视台,汕头市电视台做服饰文化节目。2012年为电视剧《情感危机》及电视剧《不要靠近我》设计服饰,2003年被聘为"世界大学生和评大使"评委,同年,登丽品牌被评为中国消费者喜欢的十大品牌之一。并于2010年,鄙人出书自传《真实人生》。
加盟条件
*加盟形式
加盟商应真实地向我司提供代理商所在地的市场开发、消费水准、品牌适应程度、管理方式以及有关营业场地等基本情况,我司与之沟通并审定后,签约提供加盟权。
*加盟要求
1、注册资金在10—2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拥有10—20万元资金的个人。
2、热爱、熟悉服装行业,有市场营销经验。
3、有30平方米以上时装旺点铺位。
*对加盟商的支持
1、地区独家专卖代理权。
2、专卖店或专柜的选址意见。
3、最新款式优先向加盟商发布。
4、完善的售后服务。
5、免费提供品牌灯箱片、宣传图片、商品画册、零售包装及其他促销广告品。
6、免费提供专卖设计装修图,统一品牌形象。
7、导购人员培训及全面的经营管理指导,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卖场布置、服装搭配等。
*货品买卖
A、供货:
1、为便于订购货品,我司提前一个月向加盟商介绍新款的产品信息和定货安排,并考虑代理商的建议和定货要求安排生产。
2、在订货合同签订15天之内,代理商同意向我司支付的货款后在合同规定限期内将所有货品发出。
B、退货:
1、我司供应的新品,代理商可以串换。
2、对可以串换的产品,其整洁程度必须完好无破损。